第106章 奏陈辽东屯田弊政与革新
  “此为我大明开中输粮之法始开。”
  此刻。
  陈寿说的比先前严嵩奏明的更为详细。
  也算是彻底说明白了开中法为什么要开始,又是如何开始的。
  嘉靖面露满意,点了点头:“知开中之源,则可知今尔之弊,方可奏革新之法。”
  这是讚许。
  陈寿頷首,又道:“陛下,臣查户部、户科存档,知从洪武四年中书右丞相徐达奏请,徙山后民一万七千余户屯北平。又令於山北口外东胜、蔚州、安丰、云、应等州极边沙漠之地,各设千百户,收抚边民,无事则耕,有事则战,就以所储草给之。徐达又以沙漠遗民三万二千余户屯田北平。凡置屯二百五十四,开田一千三百四十三顷。”
  “洪武六年,太僕寺卿言,寧夏境內及四川西南至船城,东北至塔滩,相去八百余里,土田膏沃,宜招集流民屯田。”
  “太祖从之,而是时,遣邓愈、汤和诸將屯陕西彰德、汝寧、北平,徙山西真定民屯凤阳。”
  说至此处。
  陈寿语调一转:“彼时又因海运餉辽,有溺死者,遂益讲屯政。”
  这句话,就將问题转回到了辽东。
  “太祖仁德,彼时定天下卫所州县军民皆事垦开。其移民就宽乡,或召募、或罪徙者为民屯,皆领之有司,军屯则领之卫所。”
  “边地,三分守城,七分屯种。內地,二分守域,八分屯。每军受田五十亩为一分,给耕牛农具,教树植,復租赋,遣官劝输,诛侵暴之吏。初税亩一斗,后定科则,军田一分,正粮十二石,贮屯仓,听本军自支,余粮为本卫所官军俸粮。”
  听著陈寿在自己面前侃侃而谈。